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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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陈嘉蓉同学违纪行为的通报批评

发布时间:2020年12月21日 21:24 点击数:

院属各班级:

陈嘉蓉,女,1904250701,19电子商务7班,于2020年12月20日晚归,根据“太阳成集团员工违纪处分条例”第二章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八点规定,因未达3次,决定给予陈嘉蓉同学通报批评。

希望全体同学引以为戒,认真遵守校纪校规,珍惜学习机会,做自律好学的老员工。


太阳成集团tyc 

2020年12月21日